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建库公告
发布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国内领先的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企业集团发布时间:2017/03/16 15:30:49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建立“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现公开接受报名,报名的招标代理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方式选择最多10家的单位作为入库单位。该招标代理服务库适用范围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
一、建库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
三、建设地点:广州地区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建库内容: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组织实施的包括电力、燃气、能源物流、新能源等行业需要委托招标的项目建立招标代理企业库。每个委托招标项目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属下企业从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摇珠随机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招标项目。建库人建立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之后,入库单位需在建库人的网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依法为建库人及属下企业组织招标工作。
六、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至少10项国有工程建设公开招标项目(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或者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和代理项目的招标结果公告;
4.入库申请人项目负责人1名,需提供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或聘书;
5.投入本企业库的设施情况:至少有2间开评标室,且开评标室配置投影仪和视频摄像设备。开评标室如为企业自有,则应提供房产证明;开评标室如为租赁,则应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开评标室配置的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6.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建设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8.申请人已按照《入库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入库申请人声明》;
9.申请人已按照《入库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申请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建库采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入库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建库最多选取10家申请人入库。首先对入库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10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10家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是5~10家,则全部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则建库失败,重新公告,进行二次建库。
3.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设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建库人确认后,建库人有权取消该入库申请人报名资格。
八、申请人报名并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 年3月28日
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大厅29号窗口。
3,入库申请文件格式详见《入库资格审查文件》。
如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人在确认入库企业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入库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十、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有异议的,向建库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37850435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102室
十一、本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合同及附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上述公告在广州发展网站(http://www.gdg.com.cn/)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入库申请单位直接从该网站下载。
十二、正式入库单位名单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附件一: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入库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二: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三: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