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9-01-21 10:14:07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环保工业园温涌路3号(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随着广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区规模的扩大,管网及污水厂建设速度加快,广州市污水厂污泥产生量日渐增加。但目前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中污泥处理与处置缺乏长远的、系统性的规划,污泥最终处理处置设施配套严重不足,污泥处理处置途径、处置方式的监管方式还不够完善,监管还不够到位,存在部分污泥处置环节不符合国家污泥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的现象。因此,污泥处理处置是广州市政府迫在眉睫和必须解决的难题。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拟对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工程投资1562万元,计划每天掺烧城镇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含水量40%)350吨/天,为广州市污泥处置作出贡献。

2018年6月2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53号),明确了84个试点项目,包括58个农林生物质耦合项目、29个污泥耦合项目和2个垃圾耦合项目,覆盖全国23个省份,涉及28个电力企业。本项目位于示范项目名单之列。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水:项目技改后,项目所新增生产环节所产生废水及现有工程产生量增加的废水皆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项目技改后排水量及排水水质不发生改变。

废气:污泥储存过程的废气以及燃料在锅炉内高温裂解过程产生的废气,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co、hcl、二噁英。

噪声:新增的噪声源为运泥卡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污泥储运系统设备噪声,包括:风机、给泥机、输泥皮带等。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掺烧污泥燃烧后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脱硫废水沿用现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干灰拌湿和炉渣冷却补充水,不对外排放;除尘废水沿用现有除尘废水处理工艺,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

废气:锅炉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经现有机组烟气治理系统“每台炉设有一套scr脱硝装置(两台反应器),每台炉配2台电袋复合除尘器,双室2电场电除尘器,串联2个过滤仓室的袋式除尘器,每台电袋除尘器为整体式。布置mggh系统,分冷却器和再热器、通过水媒质对原烟气净烟气进行换热,冷却器后布置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脱硫装置,脱硫塔后设置湿式除尘器,共4个电室,采用水连续冲刷除灰。”处理后,大气污染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机组现行排放标准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污泥进入干化污泥卸料和储料一体化建筑后,整个输送系统为封闭式,储泥间及输送管道处均安装抽风系统将产生的臭气送往锅炉焚烧处理。

噪声: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技改后,建设单位沿用现有工程的处理处置方式可行,项目底渣及飞灰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的渣仓及灰库,后外售予建材制造商制作为建材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脱硫石膏储存于厂内石膏仓内,定期外运建材企业作为水泥生产原材料回收利用,不对外排放。

四、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最新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所在地规划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具有规划合理合法性和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

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8tjh8_ov-hn06jerbwpxw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官网的联系方式见第九条。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的相关利益者、社会团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等(调查重点范围是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主要事项: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目前项目周边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从环境角度,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

(四)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五)其它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网页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咨询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环保工业园温涌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孟先生     电话:020-82690988-3605、020-82690988-3705

e-mail:wanglun@gdg.com.cn  mengdd@gdg.com.cn

2、评价单位

单位: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万科智慧城c2540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20-28082729

e-mail:sxjhgdfgs@163.com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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